去年年底,通州区居民王某购买了一套房产,但房主违约,王某起诉房主要求双倍返还违约金并胜诉,但房主拒绝履行判决。通州区法院经过多种渠道,了解到王某的支付宝账户中有大量钱款,于是强制扣划了王某的支付宝账户存款。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近一年来,北京法院加大了强制执行力度,拓宽执行渠道,力争执行到位,有效保护了胜诉方合法权益。
胜诉却遇执行难
法院扣划支付宝存款
2015年12月15日,石某与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定金协议》,约定石某拟购买王某位于通州的商品房一套,石某给付王某定金十万元,王某保证房屋权属无瑕疵,双方于二十个工作日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石某在合同签署后当日将十万元定金交给了王某。让石某没想到的是,定金协议约定的时间内,王某迟迟不与石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经过查询,石某了解到,王某的房屋因为贷款未结清已经处于司法查封状态。
石某遂要求王某按照定金协议双倍返还违约金。王某将十万元返还石某后,以石某不愿继续履行合同为由,拒绝支付违约金。石某无奈之下将王某起诉到法院并胜诉,但王某态度强硬,拒绝履行判决。执行法官很快启动了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程序并掌握到了王某的支付宝的存款信息。目前,法官已经成功将王某支付宝内案款做了司法扣划并发还给石某,案件顺利办结。
为保证执行到位
专款专用账户被扣划
在一起行政诉讼案例中,市民侯瑞昌状告北京市民政局和其下属的民政事业建设处(现更名为北京市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事务中心)并胜诉,但被告拒绝履行判决。今年2月,市二中院从民政服务建设中心的银行账户中划扣了508万余元作为执行款。
该中心随即向市二中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其认为,法院执行划扣的银行账户为基本建设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专款专用。法院从该账户扣划钱款严重影响该中心正常工作和承担建设项目的正常运转。庭审中,该中心提交了北京市财政局向民政局出具的函件,证明涉案账户为基建资金专用账户。此外,还提交了相关文件证明专用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不能扣划。
今年4月,北京市二中院对该案作出裁定。法院认为,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亦无禁止法院对基建资金专用账户中的资金进行强制执行的相关规定,因此驳回该中心的执行异议。
执行难层出不穷
法院拓宽可执行渠道
在上述案件中,民政服务建设中心因不服二中院驳回其执行异议申请的裁定,又向北京市高院申请了复议。
北京市高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法律、司法解释未对机关法人财政资金的执行作出禁止性规定,也未对基本建设专用资金的执行作出限制性规定。最终,北京市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该中心的申请。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很多案件的胜诉方都会遇到虽然赢了判决但很难执行的问题。近一年来,北京法院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从各个渠道入手寻找被执行人或单位的财产,拓宽了执行渠道,力争执行到位,保护胜诉方合法权益。
文/本报记者 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