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给自家水稻田里打农药,不料却造成旁边邻居家的蔬菜被污染,结果邻居食用蔬菜后造成食物中毒,由此引起两村民的纠纷。昨天,记者从扬中市开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了解到,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这起纠纷被成功化解。
据了解,戴某是扬中市开发区兴城村的种田承包户,他种有大量水稻,目前是水稻的病虫害高发期,为了治虫,戴某于前不久在其承包的水稻田喷洒农药,不慎将剧毒农药喷到了相邻地里的蔬菜上,却并未在意。
相邻田地是村民耿某的,种有多种蔬菜,耿某不知情况,在戴某治虫后不久即从自家菜地采摘了空心菜等回家吃,不料吃完后,当即就感到身体严重不适,头昏脑涨,恶心呕吐,随后被家人送往当地医院救治,经医生诊断,耿某为食物中毒。所幸及时抢救,未造成严重后果。
事发后,耿某认为当天所吃的空心菜味道有些怪,很可能是造成食物中毒的罪魁祸首。经了解,有村民告诉耿某,戴某当天上午曾在其水稻里打过农药,耿某到田里查看,发现自己所采摘的蔬菜紧邻戴某的水稻田,更加确定是戴某打农药造成的。于是找到戴某,要求其赔偿他在医院治疗费500多元。
对此,戴某表示,一方面无法确定耿某治疗费就是食物中毒造成的,另一方面即使是食物中毒,也无充分理由说明就与自己当天打农药有关,同时他打农药造成了一定污染也不是故意的,因此不能接受耿某的赔偿要求。双方协商未果,最终来到开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委会调解人员对此高度重视,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并了解纠纷经过与争议焦点,调解员找到兴城村调解主任徐子文,询问当时耿某误食后的情况。徐子文表示,耿某误食空心菜经医院治疗后的确找过他,并且气色较差。调解员随后又前往现场查看,发现确有部分空心菜被农药“殃及”,有些已经发黄枯萎。
经过走访调查,调解员把双方当事人召集到一起,耐心劝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在调解员有理有据地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戴某一次性赔偿给耿某治疗费500元,双方握手言和。(沈思 沈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