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丹阳横塘镇的年轻男子路某,为筹办婚礼用钱而在网上贷款,不幸将身上的4万元公司货款被骗走。为了给公司一个交代,并能拖延还公司货款的时间,他竟报假警谎称家中被盗。23日,丹阳警方介绍,丹阳公安局南环路派出所民警在查明虚假警情后,给予路某罚款100元的处罚。
警方介绍,7月底一天下午5时许,丹阳南环路派出所接到横塘的年轻男子路某报警,称其暂住在丹阳太阳城小区的出租屋内失窃,家中被盗现金51311元,其中4万元为公司货款。接警后,南环路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勘查。
办案民警告诉笔者,民警在现场发现,路某所租赁的屋子为一间楼上楼下的私房。当时,一楼大门无被撬痕迹,如果小偷入室盗窃,应该是通过技术开锁进入。然而,让民警感到意外的是,屋子二楼的房间门却是被踢开的,门把手留在地板上。而且,民警还发现卧室内的衣柜以及放置公司货款的储物箱,毫无被翻动的痕迹。
根据丰富的办案经验,依据现场情况,民警初步断定这很可能是路某制造的一起暂住屋被盗的虚假警情——4万元货款和另外1万余元现金,并没有被盗。
经过多次询问,路某一直对民警支支吾吾,不愿说出实情,但同时对一些疑点又无法自圆其说。后在警方的攻心教育下,路某不得不对民警说出了实情。
原来,路某为筹备婚礼,可手头上缺乏资金。情急之下,便于7月26日在某网站上的“北京某贷款公司”贷款。谁知贷款未成,公司4万元货款被人骗走。为了拖延还公司货款,路某便荒唐地“突发奇想”,谎称暂住屋被盗。
办案民警说,平时市民遇到危险或紧急情况时,都知道拨打“110”报警电话求助。然而,一些人却因为各种原因虚构警情,拨打“110”电话报假警,严重浪费了警力资源。
最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路某因谎报案情被处罚款100元。在此,警方也提示:报假警不仅严重浪费警力,也给自己带来麻烦,还将面临法律处罚,最终害人又害己。
(朱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