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为能捕捉到野猪,句容3名男子竟然不顾危险私设电网,结果造成一名路人触电身亡。日前,句容法院以3人行为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相应刑期。
去年10月的一天下午,任某得知句容市华阳镇某村的农田里经常有野猪出没,便邀约李某和邰某一起捕猎野猪。3人带着从网上购买的捕猎设备,设置在野猪出没的田间小路上,并于当晚6点多接通电源。
3人购买的捕猎设备电压高达一万伏,更危险的是,捕猎设备所在的田间小路是当地村民通往自家农田的必经之路。悲剧就此悄悄来临。
就在3人于小路两端看守等待的过程中,当晚7点多,3人听到“啊”的一声喊叫,等来到设备前,发现村民程某经过小路时不幸触电,后经抢救无效身亡。经司法鉴定,程某为触电死亡。
事发后,任某等3人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均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并与被害人程某的近亲属达成一致协议,得到对方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任某等3人行为均已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任某和邰某均为初犯,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对两人均可适用缓刑。分别判处任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1个月,判处邰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刘光亮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