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环节改革“一子落”就会“满盘活”。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瞄准创新链条关键环节上的突出问题,开出了一沓子标本兼治的改革“药方”,在顶层设计层面为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铺平了道路。
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是开展创新的重要前提。但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部分行业领域存在明显的不当准入限制,垄断问题突出,不同创新主体难以获得同等市场准入条件。《意见》提出,“加快垄断性行业改革,放开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业务”、“纠正地方政府不当补贴或利用行政权力限制、排除竞争的行为,探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其目的就在于破除限制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发展的不合理准入障碍,发挥市场竞争激励创新的根本性作用,扭转“靠垄断赚钱易,靠创新获益难”的不合理局面,让创新真正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
严格的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目前在科技领域,“十年心血,一朝‘山寨’”的现象很是普遍。一个跟风、复制、抄袭不受遏制的市场,不仅会打击企业参与创新的积极性,制约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还会冲击整个市场经济的创新环境和法治基础。为了解决这个突出问题,《意见》提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研究降低侵权行为追究刑事责任门槛、调整损害赔偿标准、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合理划分权利人的举证责任等一系列举措,以彻底摆脱知识产权“侵权易、维权难”的僵局。
企业是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真正主体。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把企业的作用发挥好,让企业能创新、敢创新、愿意创新。为此《意见》强调政府要做好三件事:一是“铺路”,关键是营造激励企业和个人创新的市场竞争环境,让企业能够创新,让真正创新的企业能获利;二是“赋权”,在扩大企业创新决策话语权、完善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等方面推进一系列改革,规定市场导向明确的产业技术创新项目都应以企业为主,让企业真正牵头搞技术创新;三是“造血”,逐步改变过去政府主导的选拔式创新支持模式,转变为以普惠性财税政策支持为主的模式,创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土壤和环境。
抓好关键环节,才能取得更大创新实效。深化有关创新的体制机制改革,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时间紧迫。要求我们必须发扬钉钉子精神,抓住各主要环节,细化改革任务的责任主体、完成时限、考核问责等,切实抓好改革方案的进度统筹、质量统筹、落地统筹,务求以关键环节突破带动整个改革进展,让创新之火越燃越旺。(经济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