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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继步向市政协主席会议作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汇报

发布时间:2016-12-21 16:3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谢继步作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情况汇报(摘要)

    一、基本概况及目标

    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位于城市主城区,面积约22平方公里(另水域面积11.5平方公里),区域人口27.6万,是具有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城市主中心,功能定位是集合商业、金融、文化、旅游等为一体的城市综合区域。计划通过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建设,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系统,大幅度削减城市面源污染,源头径流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充分实现雨水资源化利用,形成令人愉悦的城市水景观。

    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是:至2017年底,在海绵城市建设试点22平方公里区域内,年径流总量目标控制率达75%以上,对应设计24小时降雨量不低于25.5毫米;排水防涝标准达到有效应对30年一遇降雨;防洪标准达到“长流规”标准(相当于50年一遇);面源污染削减率达到60%,有效削减合流制溢流污染,旱季雨水管道无污水外排,地表水水质达标率75%;受纳水体水质达Ⅳ类以上;70%的海绵城市建设(LID)项目,在2017年度投入一年运营期。至2025年底,建成区全面建成海绵城市(LID)。

    二、主要工作情况

    我市严格按照国家、省关于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团结协作,创新思路,克难奋进,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强化工作基础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辖区、各职能部门、各投资主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指挥长的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内设规划处、工程处、财务处、督查处、综合处五个部门,从财政局、住建局、水利局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专职从事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2. 建立工作机制。明确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制度及各处室工作职责,编制海绵城市工程建设项目、PPP公司组建、管理机制等工作计划,实行挂图作战。坚持工作会议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矛盾,研讨部署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加强督查考核,制定督查考核办法,对各责任主体工作完成情况实施定期、不定期督查,有效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3. 强化任务分解。根据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对我市海绵城市建设三年试点管理性工作及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和细化,按照不同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进行任务分解。任务安排充分结合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客观实际,按轻重缓急、近远结合的方针,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防止避重就轻。

   (二)有序推进海绵工程建设

    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计划项目273个,总投资88.67亿元,其中,PPP公司计划项目数25个,计划总投资25.85亿元;各城建主体、社会主体计划项目数248个,计划总投资62.82亿元。2016年,海绵PPP公司计划总投资12.2亿元;各城建主体、社会主体计划总投资23亿元。

    截至2016年10月底,PPP公司所有项目已打成2个项目包,项目建议书、可研已完成,已开工项目11个,竣工6个,正在进行海绵方案设计项目14个,共完成投资7.22亿元;城建投资主体和社会主体已开工项目100个,竣工40个,正在进行海绵方案设计项目47个,共完成投资20.22亿元。

    (三)制订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

    根据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要求,我市初步建立了规划建设管控、区域雨水排放管理和标准规范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体系。

    1. 基本完成《镇江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试点区域海绵城市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镇江市城市防洪规划》、《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等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

    2. 制定下发《镇江市海绵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试行)》、《镇江市排水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和工程验收规定》、《镇江市规划局规划条件编制必备要点暂行规定》、《镇江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试行)》、《镇江市海绵城市建设(LID)规划管理办法(试行)》、《镇江市海绵城市建设(LID)规划设计导则(试行)》、《镇江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保障办法》、《镇江市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及技术规范。

    3. 制订《镇江市区域雨水排放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划、制度及技术标准。

    (四)创新投融资模式

    根据《镇江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实施方案》,针对镇江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中近期城建计划没有覆盖的区域和设施,我市采用PPP 模式完成相关工程的建设和运营,项目总投资为25.85亿元。我市海绵城市建设PPP公司组建采用国有资本30%、社会资本投资70%的模式。该项目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经过资格预审、勘察答疑、磋商评审等工作,确定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并于4月18日签订了合作协议。目前,已全面完成PPP公司组建,投入到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中。

    (五)营造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社会氛围

    根据计划安排,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在社区内制作海绵城市建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与社区群众座谈征求意见;邀请网友参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面对面交流互动;组织大、中、小学生参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达数百人次;设立镇江海绵城市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我市海绵城市建设信息;积极主动与媒体对接,扩大海绵城市建设宣传成效;组织成员单位和建设主体相关人员开展了专业知识、技术培训。通过一系列的宣教活动,海绵城市的理念已经被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理解和接受,社会支持度、参与度也在不断提升。

    三、主要工作特色

    (一)统筹顶层设计和分片区改造,形成集中、连片、系统的海绵城市功能,防止碎片化。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紧紧围绕试点工作目标体系,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统筹实施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内的项目建设。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强调统筹考虑,整体布局,强化顶层设计,提出了海绵城市建设“3+2”目标,通过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城市雨水管渠系统、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来实现。

    (二)统筹新老城区,形成全面系统推进的海绵城市建设布局。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确定试点区内项目与试点区外建成区内的项目同步推进,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一律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对已建成和正在建设的项目,根据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结合道路建设等工程推荐性、选择性改造,实现老旧小区有序修补、有机更新的要求。

    (三)统筹绿色、灰色和蓝色工程措施,力求实现系统最优。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综合评估源头、过程、末端、水体全流域条件,采用绿色、灰色、蓝色多种措施,形成系统最优的设计方案,科学统筹实施海绵城市建设。

    (四)统筹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我市海绵城市建设以中央财政资金为引导,以PPP模式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引导社会主体和城建投融资平台多渠道筹措海绵建设资金,加大海绵建设投资;地方财政加大扶持力度,给予政策性扶持。

    (五)统筹资本与技术,形成海绵城市全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以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为契机,以海绵城市建设技术为核心,积极探索海绵城市建设产业化道路,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的有序推进提供有力保障。目前,除海绵PPP公司成立外,还成立了江苏满江春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镇江满江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

    (六)统筹政府主导、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的三位一体,形成推进合力。由市海绵城市指挥部统领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积极聘请国内外专家参与项目咨询和设计,建立起政府职能部门、社区和志愿者的联动机制,通过公众参与,切实提高了社会对海绵城市建设的理解和认识,使社会公众成为海绵城市建设的支持者和参与者,形成了三位一体的推进机制和工作合力。

    四、存在问题

    (一)建设矛盾较多。一是观念还需转变。目前相关海绵城市政策和理念需要全面贯彻落实,社会公众在认识上仍存在偏差和不到位等问题,部分非公社会主体积极性不高,不愿投入资金开展海绵城市建设。二是工程推进难度较大。镇江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主要为老小区,情况复杂,施工条件局限,居民诉求及建设过程矛盾多,特别是存在老小区LID改造与停车位之间的矛盾、小区居民对绿化方案意见不够统一、违章建筑拆除难且费用高、介质土及透水铺装材料成本偏高等矛盾。

    (二)缺乏上位法规支撑。海绵城市建设是城市建设的新理念,是新生事物,目前有关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行业主管部门文件、市会议纪要等,在投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及运营维护等方面缺少统一的政策法规的支撑和引导,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致使在建设中存在法律依据不足和标准不一的状况,对于建设力度和成效也有一定的影响,需要尽快出台《镇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使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时间长。项目立项、LID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必须按规范的程序操作,需要科学的论证、评估,以确保工程建成后的效果,但项目数量多而零碎,时间周期较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进度。

    (四)技术问题有待研究突破。我市海绵城市试点区位于长江南岸,区域中心为金山湖,地下水位高,土壤渗透系数低,大范围更换土壤或介质土代价高,难度也较大。同时,透水铺装材料、介质土组分及绿化苗木的选择和保证景观性有待时间检验。

    五、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狠抓工程项目管理。一是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按照海绵城市总体建设计划时间进度,合理安排年度建设任务,做好项目任务的分解落实工作,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月度计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试点区外、建成区内项目按照试点区内项目建设要求,同步推进实施。二是加强过程管理。建立健全设计方案审查、现场管理、质量监督等全过程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效果。三是抓好示范项目建设。高标准建设海绵城市主题公园和江苏大学海绵校园项目,并组织筛选出一批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和亮点,尽快展示海绵城市建设形象和成果。

    (二)完善技术标准和管控机制。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和技术规范。尽快编制完成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为各责任主体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指明方向。二是落实管控措施。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对于新、改、扩建项目,在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等重点环节加强管控。实行海绵设施竣工验收制度,对已完成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统一考核验收,确保达到设计效果。

    (三)强化资金保障和运营管理。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在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中优先安排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积极引导海绵城市建设。二是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确保PPP公司资本金按要求、按时序注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中长期信贷。三是建立运营监管机制。以现行管养模式为基础,建立专业公司为主的海绵城市设施运营管理机制,健全完善依据绩效评价结果的付费机制和监测评估体系,加强运行维护效果考核,保证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加强社会舆论引导。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已逐步被人民群众所接受,从模糊概念到基本了解,再到积极参与,需要有正确的舆论引导。下阶段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围绕我市出台的海绵城市相关政策文件、编制的海绵城市相关规划、技术标准、工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效果进行宣传。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和培训,在普及海绵城市理念的基础上,切实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落实到城市建设中去。

    (五)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完善督查考核机制。严格执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月报制度,加强建设过程技术指导和监督,对重点工程项目及序时进度不达标的项目进行重点督查。二是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年度督查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年度督查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和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单位和责任人,按有关程序追究其责任。三是抓好奖补制度落实。按照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奖补办法,对达到相关技术、效果要求的工程项目,给予相应比例的奖补,提高各责任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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