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环境管理要求,完善环保部门行政许可规范,探索和建立污染源长效管理机制, 5月21日,市局总量处组织召开了全市排污许可证工作会议。市环保局姚继承副局长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辖市(区)环保局分管局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
会议听取了各辖市(区)环保局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汇报,讨论了许可证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总量处就下阶段如何规范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提出一些思路进行交流和探讨。最后,姚局长对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提出进一步的工作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是国家法律要求,要把排污许可证作为实行总量控制的重要管理手段,主动作为,依法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实施许可证管理。二是明确发放范围、发放流程和技术要求。扩大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的企业范围,对于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排污企业应该实现排污许可证发放的全覆盖;制定和规范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的程序和操作章程。三是强化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充分发挥排污许可证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约束、管制作用,加大对企业超标、超证排污行为的责任追究,将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环境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