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起诉书传票遇阻
记者近日获悉,董洁诉潘粤明离婚一案已被北京朝阳法院正式受理。法官通过拨打电话、邮寄送达一直无法向潘粤明有效送达起诉书和开庭传票。
董洁在起诉书中称,其与潘粤明2008年登记结婚,2009年育有一子。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及家庭琐事产生矛盾无法调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并已于2012年分居至今,且确已无和好可能。因孩子年龄尚小,始终跟随母亲生活,为了利于孩子的身心成长,请求判令孩子由董洁抚养,潘粤明每月支付抚养费。
北京朝阳法院受理该案后,按照董洁提供的电话多次联系潘粤明,但均联系不上。后法院分别向潘粤明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登记在其与董洁名下的居住地址邮寄了起诉书和开庭传票,但均被退回。因法院正在审理潘粤明诉任佳莺、上海申江服务导报社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法官联系到潘粤明在该案中的委托代理人饶律师,向其询问潘粤明的联系方式,饶律师表示其并非董洁诉潘粤明离婚纠纷案件潘粤明的委托代理人,不便透露潘粤明的联系方式,不过其可以向潘粤明转告董洁起诉潘粤明离婚一事。至今潘粤明未主动与法院联系,法院无法向潘粤明有效送达起诉书和开庭传票。
对于法院联系不上潘粤明一事,潘粤明经纪人陈小姐回应:“到目前为止我们都没有收到法院任何关于离婚的传票。”陈小姐表示,“我们根本没有躲避法院的传票,我的电话网络上可以找到,但是我也没有接到过任何电话。”潘粤明经纪人陈小姐还表示:“潘粤明现在还有起诉董洁经纪人的名誉案在身,本想等名誉案有个结果后,再解决离婚的问题。但是名誉案审理期间董洁方一直各种推脱,不肯出庭,也拒收传票,所以到现在都没有审理结果。”
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按法律规定,五岁以下还是判给母亲比较好。为此,陈小姐透露:“我们会极力争取孩子抚养权,就现在的新闻来看,我认为董洁不是个合格的母亲,母亲的道德品质直接会影响到孩子,王大治也曾在新闻里表态对不起董洁一家,网络上也曝光了他们激吻的照片。”
关于财产问题,陈小姐表示,“他们没有任何财产纠纷,他们结婚住的房子,是潘粤明的婚前财产。”
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