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7版:A5 挪用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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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80后上班族“变身”白富美
车祸欠下债务 挪用货款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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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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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3年,挪用公款四百万“发迹”
一80后上班族“变身”白富美
那么多“闲钱”,不用白不用,不如弄点出来,开个公司,买辆车,实在不行,炒炒股也可以呀。

  本报讯  在扬中某公司上班的80后女孩小李,坐拥公司、股票、房产、轿车等资产,俨然是众人眼中标准的“白富美”。谁曾想,她的“发家史”竟是利用职务之便截留公司货款,3年时间挪用了四百余万元。日前,扬中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小李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身居要位,辞职留下资金窟窿

  2008年6月,小李来到扬中某公司上班,一直在该公司的营销中心元器件部工作,主要负责合同订立、管理、项目报价、项目回款等。

  从2009年开始,小李开始负责北方片区(长江以北)的合同管理。其工作流程为在北方片区的合同签订之后,由她确认收到客户货款,开单通知生产、发货、申请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客户的货款一般是通过电汇、承兑汇票直接邮寄到公司,再由小李负责将票据拿至公司财务部门入账。

  2011年3月,小李辞职离开公司,接手其工作的小刘发现,小李管理期间有多笔货款没有入账,总数竟多达数百万元。

  小刘立即向领导汇报,怀疑这部分钱已被小李挪用。公司经过对账发现,包含山东某公司在内的五家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货款(共计人民币408万元)均没有入公司财务账户,而上述公司也证实,在小李辞职前,都是通过邮寄的方式将承兑汇票寄给小李以支付货款。

  瞒天过海,收款不交截为己用

  见势态严重,小李所在的公司立即报了警。经查,原来小李作为北方片区的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先签订合同,然后由其开具接单通知书下发生产部门,安排生产部进行生产,收款后再通知安排发货。

  收到包含山东某公司在内的五家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货款后,小李本该交给公司财务,但她却利用职务之便截留了下来。随后,部分汇票被她找人贴现,取得现金后用于注册以其父亲名义成立的镇江某公司,同时购置房产、轿车,开美容院、炒股等。镇江某公司成立后,小李又数次将部分汇票里的货款通过背书的形式转了过去。

  为什么小李可以轻易截留公司的货款?法官在该公司了解到,当相关业务往来公司的货款寄出后,公司财务即使暂时没有收到货款,但只要小李承诺已收到货款,便可以直接通知生产并发货。而小李就是利用这个管理上的漏洞,将承兑汇票未入财务账户的事情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伴随着贪念的增大,小李的胆子也越来越大,待公司相关人员发现问题时,408万元资金已被挪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李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鉴于小李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且退还了部分赃款,法院遂从轻处罚。(于颖 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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