妯娌不和起冲突
告上法院都担责
本报讯 家住句容白兔镇某村的王某和李某虽是妯娌关系,却因琐事闹得很僵。经常争吵的她们,最终在一天升级为肢体冲突。王某为此将李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7月的一天上午,王某在清扫门口垃圾时,不小心将垃圾扫到李某女儿身上,随后两人发生争吵。王某回家拿了一把菜刀,李某见状也不甘示弱,拿着拖把与王某对打起来。
冲突中,王某将李某的右手臂划破,李某夺下菜刀后,用刀背敲打王某几下,此后两人被邻居拉开。
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第二天晚上,王某下班回家经过李某家门口,被李某从电动车上拽下来。其后,李某用擀面杖对着王某猛戳,王某被打得蹲在地上,后两人被家人拉开。
事发后,王某到医院治疗,被医生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用去医药费1000多元。
8月,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李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共计2000多元。
日前,句容法院审理后认为,在这起纠纷中,原告承担次要责任,被告应承担主要责任,并依法判决被告李某承担六成责任。
(刘光亮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