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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报!强台风6日起影响镇江,狂风暴雨来袭!

发布时间:2013-10-05 21:2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镇江报业全媒体记者刚刚从镇江市政府办获悉,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第23号强台风“菲特”最大可能将于10月6日下半夜至7日上午在浙江南部到福建中北部一带沿海登陆。受“菲特”影响,10月6日起我市风力将逐渐加大,并伴有阵雨;7日将出现江河湖面7-9级,陆地6-8级的东到东北大风,并伴有中雨,局部大到暴雨。政府办授权金山网发布紧急通知,请各部门单位和人员加强防范,做好应对准备。

(镇江报业全媒体通讯员 嬴即颁 记者 许益明)

  附:《关于做好第23号强台风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第23号强台风“菲特”最大可能将于10月6日下半夜至7日上午在浙江南部到福建中北部一带沿海登陆。受“菲特”影响,10月6日起我市风力将逐渐加大,并伴有阵雨;7日将出现江河湖面7-9级,陆地6-8级的东到东北大风,并伴有中雨,局部大到暴雨。为切实做好防台抗台工作,根据《镇江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镇政办发〔2013〕81号)文件的要求,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切不可有麻痹思想,全力做好防御第23号强台风的各项工作。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坐镇指挥,相关责任人全部到岗到位,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确保交通、电力、通信等重要设施安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密切监视,加强预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监视第23号台风动态,做好预测、预报、预警工作。气象部门要跟踪台风移动路径,加强可能受影响区域的风力、降雨预测预报,及时通报台风最新动态。水利、水文、住建、农业等部门要加强雨情、水情监测预报。交通运输和海事部门要加强铁路、公路、水运的预警工作。国土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宣传部门和通信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预警信息,提高公众的防台避险意识,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落实措施,加强防范。要进一步落实各项防台抗台措施,做好迎战强风暴雨准备。全面检查江堤、河道、水库、涵洞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确保安全。加强工地安全检查,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在台风影响期间按照规定实施停工。对城乡危旧房屋、简易房屋等要全面组织检查,必要时坚决撤离人员。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撤离避险措施,防止发生次生灾害。组织对旅游景区、工矿企业、低洼易涝区、各类地下室和地下停车场等部位和设施进行检查,加固塔吊、广告牌及各类临时构建物。强化城市防洪排涝工作,全面排查各类排水通道、抽水泵站等排水设施,确保管道畅通、设施完好、险段安全。落实电力、通信、天然气和自来水等公共设施防台抗台措施,确保安全运行和正常供应。积极做好设施农业、畜禽棚舍的加固防护,及时排除强降雨带来的内涝影响,全力减轻灾害损失。

  四、科学调度,加强值守。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24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重大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及时处理并上报。各级公安、民政、住建、交通运输、海事、水利、水文、农业、气象、城管、安监、电力、旅游、通信、广播电视、园林、卫生、教育、国土、经信、供销、石油等与防台抗台工作关系密切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做好防台抗台值班工作。要全面落实抢险队伍、物资,做好抗台抢险准备。一旦出现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抢险,把灾害损失减轻到最低限度。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5日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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