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8月29日,阳光人寿连云港中支客户张女士家属刘先生收到了阳光的25万理赔款。4天完成25万的赔付,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感激和信任。
事情要从2016年4月8日说起,42岁的张女士经朋友介绍,投保了《阳光人寿金祥裕终身寿险(万能险)》和《阳光人寿附加账户式意外伤害保险B款》,保额分别为15万元、10万元,总计年缴费6000元,受益人指定为丈夫刘先生。6月29日,张女士在过马路回家时被无证醉酒驾驶的摩托车撞击,在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6天后不幸去世。突然袭来的意外,瞬间让一个美满的家庭陷入悲伤之中。
阳光人寿连云港中支理赔部门在接到业务员的报案后,立刻电话联系了刘先生,对其表达了关心和慰问,并针对张女士的事故情况,安排专人上门帮助刘先生收集理赔资料。理赔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迅速启动理赔程序,仅用3天时间就核实了保险事故,确认保险责任,第4天就将25万元理赔款赔付到位。
风险无情,阳光有爱。此次高效迅速的理赔在当地产生了广泛影响,树立了阳光保险良好的企业形象。当风险发生后,连云港中支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客户是公司之本,‘一切为了客户’是阳光人的核心价值追求”并不只是一句口号,而是每一个阳光人的行动准则。(连云港中支 张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