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7日镇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市本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的规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胡小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镇江市2013年财政总决算情况的报告》,经过审议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镇江市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批准《关于镇江市2013年财政总决算情况的报告》。